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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学前儿童的教育公平性探析
发布时间:2008-09-01  点击次数:

流动学前儿童的教育公平性探析

江苏省无锡新区南星苑幼儿园    汪小琼

   

笔者出身于农村家庭,五六年前兄长即携年幼子女前往石家庄打工,并目睹与此同时临近许多村庄的青年人都常年在外打工……,类似这样的流动学前儿童已成为城市中一个巨大的群体,并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教育问题无疑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作为一名幼教工作者,这一现象引发了笔者深深的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城乡二元经济逐步解体,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纷纷拥入城市,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现象即“民工潮”,此为现代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大势所趋。目前,越来越多民工携子女以家庭为单位迁移,呈现出流动人口“家庭化”趋势。于是,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凸现出来。学前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基础,影响着个体发展的可能性及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程度。流动学前儿童的教育更是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由此,城市出现的大量流动儿童教育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我国流动学前儿童受教育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呢?

(一)流动学前儿童的概念界定、家庭背景及特点

   1.概念界定

    学前儿童是指0-6岁的儿童。为了准确把握流动学前儿童的内涵,我们有必要先弄清什么是流动儿童。流动儿童可见于众多资料研究中,相关的定义也较多:流动儿童是某指地区外来人口中14岁及14岁以下的儿童和少年人口群体;流动儿童、少年,主要是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半年以上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流动儿童,是指那些在家乡或者在父母打工的城市出生,不具有所在地城市户口,而被留在父母打工的城市生活、学习的农民工子女,是与那些因父母进城务工就业而被留在家乡的所谓“留守儿童”相对而言的②。……从上述概念阐述中,我们可看出,流动学前儿童是指0-6岁的流动儿童。那么,流动学前儿童教育应是流动儿童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总观已发表的绝大部分论述流动儿童教育的文章,不难发现它们提到的流动儿童教育并不包括学前教育而是特指义务教育。因此,这里的流动儿童排除了流动学前儿童。“学前适龄流动儿童”③、“学前流动儿童、流动学龄前儿童”④ 、“3-4周岁的流动儿童”、“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流动学前儿童”等等表述不同含义相同的词散见于仅有的几篇专门论述中。为了便于研究及表述的科学性,本文将之统一称为“流动学前儿童”,并将其定义为“0-6岁的流动儿童,因父母打工、经商等外在原因离开家乡前往城市学习生活或在城市出生但不具有城市户口的学前儿童。

2.流动学前儿童的家庭背景及特点

流动家庭父母的学历层次、在流入城市年限长短、收入水平、工作的稳定性、经济状况等等,都与流动学前教育机会的多少存在着必然的实质性联系。城镇化进程下的人口流动,导致流动学前儿童的家长多为农村户口,他们的学历水平低,育儿观念和方式的科学性也相对较薄弱。如上海市卢湾区流动学前儿童的母亲均以农业户口为主,父亲与母亲的学历均以小学、初中、高中为主,分别为14.9%59.6%17.5%18.2%59.6%10.5%⑤。此外,流动家庭多从事低廉的体力活,经济收入水平一般较低,来自厦门的一项调查显示:从流动儿童家庭的收入来看,月平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占35.9%1000-2000元之间占37.5%,平均月收入为1680元,明显低于常住家庭收入水平⑥。

(二)流动学前儿童教育的现状的分析

1.入园困难且入园率低

从整体上看,我国城市流动学前儿童教育的基本情况表现为入园困难,且入园率低。有最新资料数据显示,我国16岁以下的流动儿童已接近2000万,其中毫无疑问地存在着大量流动学前儿童。据权威机构对适龄流动儿童的抽样调查显示:6岁儿童中有46.9%没有接受入学教育;9岁的儿童近20%还只上一、二年级,超龄入学现象突出,流动儿童的整体失学率高达9.3%⑦。一方面,流动学前儿童家庭经济收入水平低,流动性大,再加上部分家长育儿观念不强,这些势必增加学前儿童入园的难度,影响入园率。另一方面,许多公立幼教机构数量有限,且对户籍有着严格要求,大部分不具备流入地户口的学前儿童自然被拒之门外。“2003年底,北京市有0-6岁的学前儿童41.8万,却有18.63万低龄儿童散居家中,不能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北京3000多万流动人口中也存在大量学前适龄儿童。”⑧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各城市中居民区,随处可见买菜摊子中间三、五岁的儿童。另外,以户籍为界限,面对众多流动学前儿童,各大城市绝大多数公立园收取高额借读费、赞助费,让这些经济条件差的流动家庭在这道“门槛”前望而却步;考虑注重实际成效的家长,往往选择放弃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尤其是学前教育权利。例如,笔者在蚌埠实习期间,某公立幼儿园教师透露:“外地孩子想进入我们这个幼儿园,撇开生活费、书本费、服装费、活动费等不算,首先得交3500元赞助费,否则一切免谈。”流动家庭多来自农村,一般都是多子女家庭,试想,几个孩子在城市读书,一个普通的外来打工家庭如何能承受得起。

2.流动学前儿童绝大部分进入私立园,其教学条件差,办园水平低

在经济、户籍、政府及公办园的接受态度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只有很少一部分流动学前儿童进入较好的公立园,而除呆在家中外的绝大部分儿童则进入私立园尤其是个体办园、民工子弟学校的附属幼儿园或学前班。总的看来,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差,校址不稳定,师资水平参差不齐、流动性大,其附属园或学前班的教育质量可想而知;私立园一般也是资金有限,硬件设施跟不上,缺乏师资尤其是正规师资,超额编班现象严重。但这两类幼儿园收费低,对流动儿童的户口档案不作高要求,因此受到了众多流动家庭的青睐,能招到大量的生源。对于这些达不到办园要求的民办园、私立园,当地政府出于实际问题的考虑,既不取缔,也缺乏对其进行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3.政府、社会等对流动学前儿童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家庭育儿观念较落后

在城镇化进程中,流动儿童教育问题渐凸现出来,并成为各城市教育规划中的难点焦点的同时,政府也相当得关注和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条文,提出了解决方案与途径以保证流动儿童受教育权益。如,1998年,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流动儿童就学暂行方法》;200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朱基总理第一次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一词语;2003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第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此外,部分地方政府部门也指定了相应的政策。可以说,政府十分重视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但这些政策法规中纷纷指出的是:“为流动儿童提供义务教育机会”、“进一步指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措施”、“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这些政策条文提炼一下只有八个字——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在全国范围内看,学前教育当然不属于义务教育。从上述中可知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受到广泛重视,而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权益保护基本上被忽视了。

中央政府的教育政策法规是地方教育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对流动学前儿童教育的态度尚且如此,由此地方对流动儿童学前教育发展的忽视可见一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促使教育和谐、教育公平。各流出地流入地政府都致力于开办“追踪学校”、扩建公立学校、调整政策等来保护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权益,缓解其受教育难、教育差局面。在此社会环境中,一些有责任心的社会人士也举办民工子弟学校,吸纳了大量流动儿童。而对于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有如水下冰川若隐若现,并没有得到政府、社会甚至家庭的重视。笔者访问在石家庄打工的几名幼儿家长,他们表示:“孩子上公立园学费太高了,上私立园一个月100多块还差不多,后来忙没人接送也就不上了。等上小学时一定想办法让他们在城市的好学校上。”

综上所述,我国流动学前儿童身居城市,却由于得不到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始终处于城市的边缘。学前期是儿童身心发展和许多能力获得的关键时期,若错过这个时期,后来即使用几倍于前的努力也很难甚至无法弥补。以心理方面来看,儿童的语言、思维、创造性等等都处于发展的敏感期,著名的“狼孩”、“猪孩”是错过言语关键期后难以弥补的有力证明。因此,搞好流动学前儿童的教育对未来社会的稳定、和谐、快速发展有着特殊意义。可以说,今天的流动学前儿童教育问题,关系着明天的社会发展问题。

二、已有研究综述

  牛顿曾说过:“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仰望这个世界的。”可见前人的研究成果对后来的探索起着极其重要的奠基作用。以下是本人通过查阅大量资料,对目前流动学前儿童教育研究进程的概述。对于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至今为止这方面研究成果在期刊网、人大复印资料上有记录的文章近280篇、硕博论文23篇。其中绝大部分研究的焦点都是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仅有56篇文章专门讨论或顺带涉及了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而硕博论文几乎没有涉及到。在这些研究中,有的是以流动学前儿童作为专门研究对象,分别调查并分析了上海、北京的流动学前儿童受教育现状和部分家长的教养方式;其他几位只是在研究相关问题时简单地泛泛地谈了一下流动学前儿童的教育问题。经过综合整理后,学术界关于流动学前儿童教育的主要研究成果有:

(一)          流动学前儿童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1.关于流动学前儿童入园入托率低的原因论述

关于流动学前儿童入园入托率低的原因,各研究者基本都有所论述,他们从各个角度发表了看法,如:认为父母学历层次较低、经济条件差、工作不稳定以及对早期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影响学前流动儿童入园入托率的客观与主观原因;政府对于流动学前儿童这部分弱势群体在政策保护上的忽视,直接导致了其教育机会的丧失;随着儿童人数的增长,学前教育机构供不应求,且实行“优质优价”收费政策以后,城市优质幼儿园和个体幼儿园普遍处于“高收费、高门槛”状态。

2.关于对待私立园,民办园的态度问题

在分析流动学前儿童受教育现状的基础上,几乎所有研究者一致认为办好私立园、民办园能提供流动学前儿童受教育机会,他们都提倡政府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支持民办园、私立园,对其进行合理引导规范,在园址、支付教育费用等方面要给遇特殊照顾等等,使民办教育健康高质地发展。

3.对家长因素在流动学前儿童教育中的地位关注

一部分学者研究者关注到了流动学前教育中家长所起的影响教育作用。张培琳等专门调查了儿童的家庭基本情况,对家长的教养方式以及对教育的需求等进行了统计分析,提出了家长的教育意识影响着儿童的受教育机会和受教育时限;张建明调查了部分流动学前儿童的家长的教养方式,得出流动人口特别关注子女教育问题,迫切希望提高自身教育水平的结论。此外,他们还提到了家长对子女受教育机会的看法和受教育水平的评价。

(二)          已有的对策

各位研究者针对流动学前教育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的主要对策有:

1.建立必要政策制度,保障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

有的研究者提出要打破以户籍制度为依据的政策,实行就近入园的学前教育制度;有的提出要建立早期弱势群体教育补偿制度;有的提出要将对流动幼儿的教育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之中,诸如此类等等。

2.支持并引导民办教育的发展

民办教育是解决目前我国流动学前儿童教育的重要而有效的途径之一。大家普遍认为政府要鼓励社会力量进行投资,鼓励私人办园,同时也由于这些民办园存在着资金、管理、教育质量、办园目的等方面问题,政府应将其纳入城市教育体系中来,对其进行监督引导,从而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3.加强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

由于流动学前儿童家长对早期教育认识不足,不少研究者提出要对家长教育子女的观点行为给予必要的指导。如,要依托大众传媒对其加强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学前教育机构对其进行直接指导;创设条件,适时地解决家长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区单位应利用资源举办各种时间短、实践性强的育儿培训班或经验座谈会,对其进行理论指导。

4.实行教育券的补偿制度

一部分人提出要借鉴上海和杭州的经验,对流动家庭婴幼儿发放教育资助券,使之在附近幼儿园随班就读,尽量做到幼儿园所在的街道没有散居儿童的教育死角。

(三)现有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1.研究有待全面深入

现有研究中缺乏专门讨论流动学前儿童教育问题的论文,只有少量相关观点散见于综述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文献当中,且多数只是用少量文字从一个侧面论述流动学前儿童教育的某一方面内容,根本谈不上总体上的把握及系统深入的理论分析。

2.对策建议的可行性有待加强

针对流动学前儿童教育的一系列问题,现有研究成果中提出的对策建议多显得可行性不强,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如在教育经费问题上,有人提出可借鉴上海、杭州的经验,推行教育券制度,但并没有分析此二地实施教育券的条件、对象、特点,只是生搬硬套地提出用于解决流动学前儿童的教育问题,这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能的。

教育的公平包括教育起始的公平即教育机会的平等、教育过程的公平、以及教育结果的公平等。其中,教育机会的平等是基础,这一点没有实现或的不到保障,谈过程与结果的公平都是空的、不实际的。根据目前许多流动学前儿童入园困难、入园率低的基本特点,本文选择以教育的起始公平为切入点,着重分析影响流动学前儿童入园率的主要因素,从而引发思考,提出有针对性地解决途径。

三、流动学前儿童教育公平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对流动学前儿童教育问题认识迟,政策支持落后。

国家、政府在教育中起着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它对教育的认识、定位以及其法规政策的干预直接决定着教育的发展方向与前途。如在20世纪90年代初,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凸现并成为各大城市殛待解决的难点。在国家和各地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出台了若干法律政策进行指导,经过地方政府的落实后,流动学前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得到了缓解,有些城市如杭州已基本解决。2002年底全国九城市流动儿童状况调查结果显示:968%的适龄流动儿童能够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其中81%能够在公办学校上学。由此可见,政府在教育发展中的作用不可忽视!近年来,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虽然仍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但已不像当初那样突出与尖锐,它的最终和谐是需要一个过程来进行调整的、完善的。此时,流动学前儿童的教育问题已浮出水面,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流动学前儿童的教育问题是与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是同时出现的,之所以至今还是突出的社会问题与政府的忽视有着很大的关系。

(二)公立园“门槛高”,而接收主体的私立园“健康欠佳”。

幼儿园与幼儿是直面的,它们对幼儿的接收态度与方式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流动学前儿童的入园率。就目前而言,接收流动学前儿童的园所类型主要有公立幼儿园、个体私立园、企业办园、民工子弟学校的附属园或学前班等。公立园办园质量较高,但对本地户籍有严格要求,且对流动者需收取高额借读费或赞助费,因此只能吸收少量学前儿童;企业办园一般硬件条件较好,主要吸收本单位职工子女,部分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园也吸纳打工人口子女,但数量也是很有限的。吸纳流动学前儿童的主体力量是民工子弟学校学前班、个体私立园,以上海为例,上海市郊平均每个区县有43所民工子弟学校,最多的有110所,平均每所学校224名学生;中心城区平均每个区13所,平均每所学校有313名学生,最多的达1500名,在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10%在接受学前教育⑨。这两类幼儿园由社会力量或个人创办,对户籍不做要求,且收费相对较低,因此吸收了大量幼儿,大大提高了流动学前儿童的入园率。但是这两类幼儿园多以营利为目的、办园硬件设施差、教师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幼儿受教育的质量。因此关注入园率的同时绝不能忽视了对办园水平及质量的要求,否则,这种教育机会就失去了价值,更谈不上公平。

(三)          家长的教育观念、经济水平滞后。

在目前的形势下,政府及幼儿园的态度、政策、行为决定着流动学前儿童教育机会与公平的获得与否。同时,家长的教育观念、经济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子女受教育的可能性。

流动学前儿童的家长整体文化水平低,常年在外从事体力活,且工作稳定性差,这种生活经历让他们迫切希望下一代能过上高质的生活。因此,他们对子子女的未来学历和职业期望偏高。有调查显示,上海卢湾区的流动学前儿童家长中,母亲期望子女将来受教育程度能达到大专及以上的比率为89%以上⑩。但是,实际的经济压力、落后的教育观使得这些家长忽视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他们往往将精力放在了义务教育上面。根据2002年全国九城市流动儿童状况调查资料显示,目前3-6周岁学前儿童的入园率只有61%,明显偏低,在未入园流动学前儿童中,未入园原因主要包括:“入园费用太高”(占全部未入园儿童的36%)、“(家长认为)入园没有必要”(占21%)和“(家长认为)在家中看护更合适”(占16%)⑾。从以上数据中可看出,提高流动学前儿童的入园率,家庭方面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加强家长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以及缓解流动家庭经济压力也是必要的。

四、对促进流动学前儿童教育公平的思考

通过对目前我国流动学前儿童教育现状的了解以及相关影响因素的分析,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提高流动学前儿童的入园率,从而在此基础上逐渐达成教育的公平、和谐。

(一)政府应将态度上的重视转化为切实有效的行动。

    一方面需制定相关必要的政策文件,表明国家对流动学前儿童教育的态度、要求以及对此问题解决的途径,从而指导各地方政府将其纳入城市教育规划的日程中。否则,某些地区制定方案解决流动学前儿童教育时,缺少强有力的法规支持,缺乏统筹规划,从而成为某届政府的行为,导致教育效率的丧失及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政府可组织科研小组考察各地流动学前儿童教育现状,从而总结适宜的方案,在适宜的城市推广,提高以公平为前提的效率。如杭州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中并早在“九五”末就基本普及了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教育的15年基础教育。据2001年统计,学前三年的幼儿入园率达86%,到“十五”末全面实现了15年基础教育。05年统计,学前三年的幼儿入园率达96.1%。作为二级城市的杭州在经济、教育等方面实力并不是最强的,但却能将学前教育纳为义务教育,并计划在“十一五”前期,对包括来杭州就读的适龄的外来人员子女在内的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这为其他各城市流动学前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思路。纳入义务教育、实施教育券制等等这些方法的实施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其他城市如何因地制宜地落实则需要进行调研。

(二)充分发挥公立园优势,“结对子,以公促私”,公私共同发展。

目前绝大多数私立园资源严重紧缺,而由于城市本地人口呈负增长趋势已十多年,有相当一部分公立园从校舍到师资等教育资源过剩,这样为私立园借用公立园资源创造了条件与可能性。政府应对这种发展私立园的机遇保持高度的敏感,以社区为单位,对公、私立园的数量及办园情况等进行调研,以就近原则为前提,鼓励公立园与私立园“结对子”,使两类园成为“朋友园”、“兄弟园”,从而使“公立园带动私立园”的口号得到落实。私立园可以在双休、闲暇或假期利用公立园的硬件资源,可以从公立园获得先进的教育理念以及接受培训指导;同时公立园也可以挖掘私立园特有的教育资源为己所用,如组织幼儿参观私立园设施的简陋,让幼儿萌发与私立园幼儿共同分享图书玩具的情感。这样,私立园的教育资源得到了丰富与充实,公立园也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但公、私园“结对子”时,势必对公立园带来许多“麻烦与困扰”,所以政府在这其中的调节与鼓励性政策是必不可少的。

(三)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剩余师资去私立园专职或兼职。

针对私立园缺乏正规、专业的教师问题,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公立园教师合理利用闲暇时间去私立园兼职或鼓励社会上学前教育知识与技能充分的闲暇人士投身幼儿园教育。据笔者了解,有部分公立园的教师工作是采用半天制,带半天课休息半天,完全可以利用这半天或双休去协助私立园的教学工作。另外,有许多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在择业时将目光一起投向师资饱和的公立园,而私立园则无人问津,这与私立园教师的待遇问题有着极大联系,政府应提高私立园教师地位,利用各种途径如提升工资、增加福利等吸引这部分富余师资去私立园任教。

(四)从实质上鼓励各种其它社会力量投资私立园。

社会上有许多企业、社会团体等资金雄厚,出于各种考虑他们经常会通过多样活动来提高知名度等。政府可从双赢角度出发,制定一些鼓励性政策,激励他们去投资私立园,如对于进行投资的公司、社会团体可降低税收、提供活动场所等;对于个人办园或愿意投资的可以颁发荣誉市民证、获得免费旅游机会等来进行肯定和激励。

 

结束语:重视流动学前儿童的教育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谐社会”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教育公平、教育和谐,目前流动学前儿童教育已成为 “和谐城市建设”中一个明显不和谐的音符,若不尽快解决将是未来构建“和谐社会”的消极因素!因此,解决流动学前儿童教育公平问题势在必行,需要政府、幼儿园、社会以及家庭携起手来共同努力。



① 1998年教育部、公安厅联合颁布的《流动儿童少年就业暂行方法》

②刘朝晖,蒋志宏. 流动义务教育问题探析[J].现代教育科学,2005,(5):17

③乐慧,李洪曾等.让每一个学前儿童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J].上海教育科研,2003,(10):第32

④赵建明.在京某综合市场流动学前儿童家长教育方式的调查[J].上海教育科研.2005,(14):41

⑤乐慧,李洪曾等.让每一个学前儿童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J].上海教育科研,2003,(10),第30

⑥杜娟,叶文振.流动儿童的教育状况及其影响因素[J].中共福建省党校学报,2003,(9):第55

⑦谭友坤,卢清.试论弱势群体的早期教育政策支持[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6,(2):第34

⑧周家望.北京城区3岁以下儿童入托仅2.33万人 [N].北京晚报,2003-12-11.

⑨人民日报,沪人民工子弟学校状况透视[N].人民日报,2003-12-14.

乐慧,李洪曾等.让每一个学前儿童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J].上海教育科研,2003,(10),第30

2006年中国教育经济学年会会议论文学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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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获全国幼儿教师论文评比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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